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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草种检验员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农办牧[2007]57号
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畜牧(农牧业、农业)厅(局),中国农业大学,农业部甘肃草原生态研究所,全国畜牧总站: 为了提高草种检验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,确保草种质量检测数据准确、客观,规范草种检验员持证上岗,根据《种子法》和《草种管理办法》规定,我部拟从今年起开展草种检验员(分为扦样员、室内检验员和田间检验员)资格考核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考核内容和形式 (一)考核内容 考核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。专业知识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,专业知识考核合格后进行操作技能考核(详见附件1)。 (二)考核形式 专业知识考核采用书面闭卷考试。操作技能考核采取现场跟踪考评。专业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评均采用百分制评分,成绩达到80分为合格。 二、申请 原则上部级考核工作每年开展一次。 (一)受理范围 部级草种检验中心及省级草种检验机构的草种检验员的考核发证,由农业部负责。其他检验机构的草种检验员由该机构登记或注册所在地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。 (二)申请人基本条件 1.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; 2.从事草种检验技术工作3年以上。 (三)申请材料 1.草种检验员资格申请表(格式见附件2,用A4纸打印);从事草种检验人员可单独申请扦样员、室内检验员或田间检验员资格,也可同时申请其中2项或3项资格。 2.学历/职称证明复印件。 3.受聘检验机构(或草种生产、经营单位)出具的从事草种检验技术工作年限证明。 4.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(其中1张粘在申请表上)。 三、2007年草种检验员资格考核工作安排 (一)2007年草种检验员考核类别包括扦样员和室内检验员两类。申请者可单独申请其中一项或同时申请2项。 (二)申请。申请人填写《草种检验员资格申请表》(见附件2,可在www.cav.net.cn上下载)提出申请,并于2007年12月16日前报送全国畜牧总站草业处。 (三)考核。2007年12月21-22日我部组织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。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 (四)培训。为了做好2007年草种检验员考核工作,2007年12月19-20日我部计划举办草种检验员技术培训班,申请者自愿参加,并于12月16日前向全国畜牧总站草业处报名。 四、联系方式 (一)农业部畜牧业司草原处 联系人:李维薇 电 话:010-64192874 (二)全国畜牧总站草业处 联系人:马金星 电 话:010-64194731 传 真:010-64194715 E-mail:zixing1110@163.com 附件: 1.考核内容摘要 2.草种检验员资格申请表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六日 |